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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020-11-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标准股权回购的确定、计量检定和基本信息的公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权回购,就是指在借款人产生会计艰难的状况下,债务人依照其与借款人达到的协议书或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做出妥协的事宜。

第三条 股权回购的方法关键包含:

(一)以财产偿还债务;

(二)将负债变为资产;

(三)改动别的负债标准,如降低负债本钱、降低负债贷款利息等,不包括所述(一)和(二)二种方法;

(四)之上三种方法的组成等。

第二章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第四条 以现钱偿还债务的,借款人理应将资产重组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具体现金支付中间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 以非现金财产偿还债务的,借款人理应将资产重组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财产公允价值中间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

出让的非现金财产公允价值两者之间帐面价值中间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 将负债变为资产的,借款人理应将债务人舍弃债务而具有股权的颜值总金额确定为总股本(或是资本公积),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金额与总股本(或是资本公积)中间的差值确定为资本公积金。

资产重组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金额中间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 改动别的负债标准的,借款人理应将改动别的负债标准后负债的公允价值做为资产重组后负债的入账价值。资产重组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资产重组后负债的入账价值中间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

改动后的负债条文如涉及到或有应付额度,且该或有应付额度合乎《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中相关预计负债确定标准的,借款人理应将该或有应付额度确定为预计负债。资产重组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资产重组后负债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额度之和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

或有应付额度,就是指必须依据将来某类事宜出現而产生的应付额度,并且该将来事宜的出現具备可变性。

第八条 股权回购以现钱偿还债务、非现金财产偿还债务、负债变为资产、改动别的负债标准等方法的组成开展的,借款人理应先后以付款的现钱、出让的非现金财产公允价值、债务人具有股权的公允价值抵减资产重组负债的帐面价值,再依照本规则第七条的要求解决。

第三章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九条 以现钱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理应将资产重组债务的账面净值与接到的现钱中间的差值,记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已对债务计提减值提前准备的,理应先将该差值抵减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不能抵减的一部分,记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以非现金财产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理应对转让的非现金财产按其公允价值入帐,资产重组债务的账面净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产的公允价值中间的差值,对比本规则第九条的要求解决。

第十一条 将负债变为资产的,债务人理应将具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对借款人的项目投资,资产重组债务的账面净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中间的差值,对比本规则第九条的要求解决。

第十二条 改动别的负债标准的,债务人理应将改动别的负债标准后的债务的公允价值做为资产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资产重组债务的账面净值与资产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中间的差值,对比本规则第九条的要求解决。

改动后的负债条文中涉及到或有应收款额度的,债务人不理应确定或有应收款额度,不可将其记入资产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

或有应收款额度,就是指必须依据将来某类事宜出現而产生的应收款额度,并且该将来事宜的出現具备可变性。

第十三条 股权回购选用以现钱偿还债务、非现金财产偿还债务、负债变为资产、改动别的负债标准等方法的组成开展的,债务人理应先后以接到的现钱、接纳的非现金财产公允价值、债务人具有股权的公允价值抵减资产重组债务的账面净值,再依照本规则第十二条的要求解决。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四条 借款人理应在附表中公布与股权回购相关的下述信息内容:

(一)股权回购方法。

(二)确定的股权回购净收益总金额。

(三)将负债变为资产所造成 的总股本(或是资本公积)增加额。

(四)或有应付额度。

(五)股权回购中出让的非现金财产的公允价值、由负债转为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和改动别的负债标准后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明确方式及根据。

第十五条 债务人理应在附表中公布与股权回购相关的下述信息内容:

(一)股权回购方法。

(二)确定的股权回购损害总金额。

(三)债务变为股权所造成 的项目投资增加额及该项目投资占借款人股权总金额的占比。

(四)或有应收款额度。

(五)股权回购中转让的非现金财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为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和改动别的负债标准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明确方式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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